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平、蔡书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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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通知书

(2020)黔0123执保545号

申请人: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迎春路**。
法定代理人:邢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忠富,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申请人:刘平,男,1978年04月2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被申请人:蔡书梅,女,1978年02月1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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