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云琪、周德菊、黄光荣、杨志珍金融借款合同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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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通知书

(2020)黔0123执恢108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修文县龙场镇迎春路**。
法定代表人:邢昉,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忠富,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执行人:黄云琪,男,1975年05月0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修文县。
被执行人:周德菊,女,1981年03月2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修文县。
被执行人:黄光荣,男,1950年02月1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被执行人:杨志珍,女,1964年0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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