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许均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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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人民法院

(2020)辽1282民初16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民事

一审

调解书

开原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址:开原市新华路**。
社会统一代码:91211282464882953R。
法定代表人:郭松,系该单位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富聿山,系该单位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丁松山,系该单位员工。
被告:许均杰,男,汉族,1959年6月3日出生,住开原市义和路**楼。
身份证号:2112221959********。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员罗伟学
法官助理薛立春
书记员徐冰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