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校管理方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与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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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行为常发生在校园当中,   并且其产生的危害不容忽视。假如不能及时预防和制止,将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快乐学习, 同时也不利于校园的安全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新时代校园欺凌行为的防治不是一蹴而就的, 而是一个比较繁琐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这一现象, 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并予以防治。

  • 【风险点】
  • 校园欺凌行为种类具有多样性。一般来说,校园欺凌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身体欺凌, 语言欺凌,关系欺凌或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
  • 校园欺凌发生场所具有不确定性。既有可能发生在校内,也有可能发生在校外。
  • 校园欺凌损害后果比较严重。与一般的意外伤害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相比,校园欺凌由于是欺凌者恃强凌弱,带有主观故意造成的伤害,使得被欺凌者在心理上可能受到更为严重的伤害。
  • 校园欺凌社会影响相对较大。随着社会信息传播手段多元化、传播速度迅猛化,校园欺凌事件一旦发生,顷刻之间可能尽人皆知。危机一旦爆发并迅速扩散,学校声誉受损、公信力下降、社会恐慌、心理伤害等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必然会导致更加严重的损失。

 

【处理程序】

完整的事件处理程序包括校园欺凌的发现与报告、调查程序、舆情应对、分类处置和善后处理几个环节。

发现与报告

提高学校对校园欺凌情况的预知能力和发现能力。校园欺凌作为校园突发事件显现出来可能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主动发现,一种是被动报告。为了能够主动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内的安保监控和巡查力度,包括在校内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 配备监控人员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 同时,学校应建立校园欺凌的举报制度。此外, 学校应当建立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校园欺凌的强制报告制度。尤其是在发生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之后,学校必须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公安部门在必要时予以介入。需要强调的是,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注意在发现校园欺凌的过程中要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启动调查程序

当学校知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机构。成员可以由学校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包括法律专家、教育专家、人大代表)等组成。同时要有严格的调查程序,全面了解校园欺凌情况,充分听取欺凌双方的意见,公平公正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调查的对象包括欺凌者、被欺凌者、双方家长、发现人或举报人、围观者或可能了解事实的老师或同学。一般应当对不同调查对象分别独立调查访问,对受害学生和加害学生进行深层谈话,详细调查双方的情况,包括双方的日常关系、双方家庭情况、之前是否发生过欺凌行为、是否需要帮助等。调查过程要注意保护访谈者的隐私,调查人员不得私自泄露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调查要形成调查报告,做出详细的记录,并请访谈人签名确认。同时, 调查机构应分别和欺凌学生和被欺凌学生的监护人进行面谈,了解欺凌发生的影响, 并告知学校的后续处理程序。

危机公关与舆情应对

随着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不可能完全封闭事件的传播。不仅当事人双方对信息具有强烈的知晓欲望,社会也同样要求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和解读。这就要求学校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学会正确应对舆情。

 

学校需要面对的信息公布群体包括校内和校外两个层面。当确认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校长应组织危机应对小组召开会议,以学校的名义在校内发布一份声明,就该事件的进展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说明,让有关校内人员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意识到学校正在采取有效的策略来控制和消除危机,消除师生们的心里恐慌,避免“小道消息” 或流言蜚语在校内传播。校外层面,学校必须及时、审慎地选择信息源和信息传播渠道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信息,及时同公众沟通。学校也可以设置“新闻发言人”,或运用官方微博、网站等手段,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分阶段、实事求是地主动发布真实客观的事实。

分类处置与善后处理

对于已定性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当事双方,应根据事件情节的轻重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分类处置和帮扶。对于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欺凌行为,且对被欺凌者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比较轻微的事件,应该采取恢复性措施,重在弥合创伤和修复关系。针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对于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防范措施】

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法治社会保护意识

2017 年底,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对学生欺凌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规范处置程序,明确不同情形的学生欺凌惩戒措施,特别是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必要时可将直接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直接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校要借着这股校园欺凌治理的“东风”对学生展开普法宣传,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一方面要教育学生自觉守法,不主动欺凌他人。另一方面也要让学生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遭受欺凌,必须给予有理有据的还击,使自己尽快远离欺凌。

 

教育为主,惩戒不能少

现实中校园欺凌事件对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多因欺凌者的未成年角色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处理方式普遍存在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甚至免于惩戒的“社会共识”。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应当把戒尺还给教师。必要、合理、适当的教育惩戒对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学生辨认与控制行为能力、维护师道尊严都有积极意义。

教会学生积极表达

因为信息的沟通不畅而引发的学生欺凌问题很多。学校除了要教授学生必要的知识外, 还应该鼓励学生真切地表达内心的感受,学会与别人分享,学会面对生活,面对问题学会化解问题;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对于一些性格孤僻自卑的学生要主动顾及他们心里的感受,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主动大胆地展示自己,使自己远离欺凌。

教会学生积极谦让

当下学生普遍自我中心感强,遇到问题不能主动地站在他人的角度审视问题,个性表现强势而锋芒。在生活中缺少与人交往的技巧,有时无意中会说出伤害他人的话语。学校教育除了要教会学生应有的知识外,还要教会学生为人做事的道理以及面对矛盾时积极谦让。在与别人产生矛盾或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主动的道歉并不是无能和软弱的表现,这反而能体现当事者的气度,催发彼此心中的善念,化解双方的矛盾,从主体者的角度避免欺凌的产生。

设立专门工作室,开展心理疏导

青春期正处于身心发育与成长的关键期,心理健康与人格健全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校园欺凌是一种对双方的伤害,对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能有效矫正其不正常的人格倾向,激发向善的力量,增强与人相处的相融性。对被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能有效排解心灵受到的伤害,消除被欺凌的心理委屈,促进其卸下包袱健康成长。

消融学生攻击性心理,增进心理相容度

青少年思想发展尚处于懵懂期,心理上的“断乳”带来半成人感,未长大成人却想拥有长大成人的感觉,现实生活中他们会很自然地通过模仿些不良行为来彰显自身,对同

 

  • 伴、对弱者进行欺凌以彰显自己的地位,达到“逞英雄”的心理满足感。只有多管齐下, 对校园欺凌做到预防和治理并重,才能建设更安全、更和谐的校园。